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>的决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)第二十九条规定:“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,不得擅自损毁。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,应当保存5年。保存期满,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。”下面信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告诉大家作发票收回的管理方法。
发票开错时,一般经过作废发票或开具红字发票的方式处理。作废发票和红冲发票,主要区别是什么?收回作废发票后,具体应如何保管?以下就是信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整理的一些相关信息,来看看。
作废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点:
(一)收到退回的发票联、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;
(二)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
(三)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‘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’、‘专用发票代码、号码认证不符’。
作废发票和红冲发票,主要区别是什么?
作废发票和红冲发票都是对之前错误的发票进行修正的一种方式,他们的区别主要在于之前错误发票使用时间上的不同,发票作废适用于本月开具的错误的发票,本月可以作废,而红冲发票,则是针对以前会计月度的发票进行修正,以前月度的发票不能再作废了,只能开红字发票进行冲减。
跨月发票作废的处理方法
跨月发票由于已经抄报税,则发票无法作废,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冲销。
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,发生以下情形,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》:
1、发生销货退回、 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;
2、销货部分退回、发生销售折让。
跨月发票作废后,冲销收入凭证分录如下:
借:应收账款
贷:主营业务收入(用红字)
企业发票作废后,经过开具红字发票做冲销处理,则开具红字发票部分无需缴税。
作废发票的处理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>的决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)第二十九条规定:“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,不得擅自损毁。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,应当保存5年。保存期满,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。”
因此,单位或者个人作废的发票不是随便处理,而是应该妥善保管。
作废发票应如何保管?
必须收齐所有联次的纸质发票,在纸质发票中加盖“作废”字样,并妥善保管。这样,报税系统以及纸质发票都完成了作废。对于要作废的的发票,已经加盖作废字样的纸质发票,不能私自销毁或丢失,必须妥善保管,企业可以单独存放,以备核查。根据相关的法规要求,发票管理要建章立制,设置台账并定期保存,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及相关账册等应当保存5年,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。好了,信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的内容分享就到这里了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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